广安市信鸽协会2015年春季信鸽 700公里通讯赛暨友谊赛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5-04-28 11: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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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广安市信鸽协会
二、参赛单位:
持省鸽协统一颁发的会员证、统一制发的棚号牌的会员均可参赛。
三、参赛要求:
l、参赛鸽必须佩戴由中鸽协统一制作的正规足环一枚(含中鸽协纪念环),戴其它自制足环、开口环和破损环的成绩无效。
2、参赛会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信鸽竟翔报名单一式叁份,若错填、漏填或填写不全者,参赛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3、信鸽竟翔报名单必须有2名以上的信鸽裁判员签字,否则成绩无效,责任及后果由参赛协会负责。
4、佩戴电子环扫描的参赛鸽必须要有2名以上裁判员签字的扫描上笼集鸽单,否则比赛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四、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四川省、广安市2015年春季信鸽通讯赛竞赛规程。
五、竞赛项目:
700公里级
六、司放地点:
本次比赛由市鸽协统一组织,司放地点定于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
七、比赛时间:
1、定于4月下旬或5月上旬举行,具体集鸽时间由市鸽协根据天气情况择日通知,司放日有雨待晴,有雾待清,如遇沙尘暴司放时间顺延。
2、集鸽地点:原城南麻纺厂(范山茶馆)。
八、收费标准及奖励办法:
1、参赛费每羽50元,由市鸽协统一发奖。
2、本次比赛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3、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本次比赛以集鸽240羽为基数奖励3个名次,第1名:300元、第2名:200元、第3名:150元。
(2)、超过240羽集鸽按照每多收取2羽参赛鸽增加1名尾奖,奖励100元,前3名由市鸽协发奖杯一座,其余发荣誉证书。
(3)、在有效归巢期(开笼后72小时即三天内)如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4)、本次比赛作为2015年四川省信鸽通讯赛成绩上报省鸽协,获得市州前十名载入四川省2015年成绩册,全省排前三名者,由省鸽协颁发发奖杯,四至十名发奖状,市州前三名者由省鸽协发奖杯。
九、归巢报到时间及地点:
1.获奖鸽在开笼后72小时(三天)内报道有效。
2.报到方式及地点:本次比赛采用安捷电子扫描鸽钟或爱羽牌手动鸽钟进行计时报到,报到地点;原城南麻纺厂(范山茶馆),获奖鸽的查棚验鸽由市鸽协抽查。
3、归巢鸽前十名成绩必须在10日内以电子版或 U盘形式上报四川省鸽协电话:028-86675557,如过期未上报者,成绩无效,责任由所报成绩协会负责。
十、参赛纪律
1、参赛者作弊,取消个人成绩,通报全省并给予停赛
二年的处罚。
2、协会作弊,取消该协会参赛成绩,追究协会有关负
责人员责任,通报全省,对该协会实施整改。
3、裁判员作弊,取消该裁判员的技术等级称号,情节
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竞赛组织机构
组委会名单:
1、主任:孙家敏 成员:各团体会员单位主席
2、竞赛组 组长:郑磊 成员:毛兵、曾忠、唐定坤、刘德全、石平
3、裁判组 总裁判长:徐立超 裁判员:毛斌、范华山、石平
4、司放组:司放长:郑磊 成员:暂定2人
5、仲裁委员会 主任:孙家敏 成员:刘德全、郑磊、毛斌、范华山、唐定坤
十二、参赛要求
1、参赛单位必须为司放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司放人员严禁在司放过程中饮酒。
2、参赛协会要选派驾驶技术优良、车辆状况良好的驾驶
员和车辆参加本次大赛,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3、赛事如遇特殊情况,市鸽协有权做出调整,路途中遇到不可抗拒发生意外事故,取消本次比赛,市鸽协不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
4、工作人员应备好参赛鸽的饲料及御寒物品,检疫证明,保障参赛鸽的司放安全。
十三、其它:
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本规程修改、解释权属广安市信鸽协会
报:省鸽协、市文体局
送:区文体局
发:各区、市、县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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