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翼公棚第四关500公里决赛指定规则
发表时间:2016-05-19 18: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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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翼赛鸽公棚第四关500公里决赛指定规则
一、
十一取一:E组200元、F组300元、G组500元、H组1000元、
每组报名十一羽取一名,200元组各奖2000元,300元组各奖3000元,500元组各奖5000元,1000元组各奖10000元,不足十一羽奖报名费90%,以此类推。
二、
进者有份:J组200元、K组300元、L组500元、M组1000元、N组2000元
J组200元,K组300元,L组500元,M组1000元,N组2000元获奖鸽圴在500公里 决赛前400名 中产生,均分各组90%奖金。
三、
A组(300元)、B组(500元)、C组(1000元)、D组(2000元)
每组奖金分配:
A组:取前6名:第一名30%、第二名25%、第三名20%、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各为5%
B组:取前6名:第一名30%、第二名25%、第三名20%、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各为5%
C组:取前6名:第一名30%、第二名25%、第三名20%、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各为5%
D组:取前6名:第一名30%、第二名25%、第三名20%、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各为5%
指定工作即日起开始,外地鸽友可先汇款,再传真到公棚
指定登记必须传真注明:“汇款凭据”、鸽主参赛名、指定人姓名、足环号码、参赛组别、联系电话。
指定时间截止到决赛集鸽当天中午12点,过时不接受任何指定。为防止指定环号有误,恕不接受电话指定。指定人需核对自己的指定明细,核对更正截止时间为下午15点,如汇款后没在有效期内及时通知并核对网上信息,造成网上没有公示的一概视为无效指定,后果自负。
指定后赛鸽未能上笼将被视为无效指定,指定费如数退还。
指定他人参赛鸽前请先征得鸽主同意。指定鸽发生重号时,优先给鸽主本人指定,若鸽主未指定的以先指定的为有效指定。
汇款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622848 3422 8685 99419, 户名:储晶
中国建设银行—4340 6213 1006 1464, 户名:储晶
中国工商银行—622208 1115 0003 66510, 户名:储晶
汇款登记传真号码: 0523-88336619(自动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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