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涪陵区夏季特比环大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4-08-08 17: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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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涪陵区夏季特比环大赛规程
一、承办单位:涪陵区赛鸽俱乐部。
二、比赛宗旨:公开、公平、公正。
三、参赛范围及条件:涪陵区行政所辖并承认本规程的鸽友均可参加。
四、售环时间、数量及金额:2014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止在涪陵区鸽协发售¢7.5X11mm金黄色铝塑特比环,预售数量500枚。其中特比环:大环从001号以上售起至截止日期止,号段内计算大环个数。大环套小环号,每枚310元,200元作为大环号所售奖金,100元作为小环号奖金;小环从500 号以下售起至截止日期止,号段内计算小环个数。每枚110元。大小环中的10元作为决赛站的司放费及杂费。销售多少奖励多少,未销售完的特比环届时当众销毁(详见俱乐部售后明细表)。
五、竞赛办法:参照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采用GPS测距到户,使用爱羽牌竞翔系统计算成绩,按分速排名。本次比赛实行购买特比环的鸽友选举10人(俱乐部管理人员除外)于2015年 4月11日~18日进行抓阄决定最终决赛地点。
六、预赛时间及地点:本次比赛实行两次预赛。第一次:2015年 4月11日~18日(择日、择天气)上午11:30在涪陵长江一桥放出。第二次:2015年6月13日~21日(择日、择天气)上午6:00~8:00在湖北利川或南充营山放出,170公里左右。
七、决赛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4日~12日(择日、择天气)上午6:00~8:00从湖北野三关或广元元坝放出,300公里左右。
八、报到方法:持鸽、密码电话报到均可。足环号、密码号报错后果自负。决赛放出当日所有归巢鸽必须在20:30时前报到,超时视为失格,不能获奖。密码电话报到的归巢鸽必须在当日21:30时前到鸽协验鸽,超时视为失格,不能获奖。所有报到时间以鸽协时钟为准。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主办者提取总奖金5%的组织服务费,剩余资金全部用于放出当日的有效归巢鸽的奖金发放。本次比赛大小环各取前10名:冠军1500元;亚军1300元;季军总奖金的1100元;4~10名各1000元;剩余奖金由放出当日的有效归巢鸽平分。前名次鸽同样参加分配。前10名鸽分获奖杯一樽。
2、本次比赛实行伯马制,放出当日无有效归巢鸽,由参加决赛的有效上笼鸽平分奖金,终止所有比赛项目。
3、本次比赛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交通、政策等特殊原因,造成比赛失效,由参加决赛的有效上笼鸽平分奖金。
4、本次比赛除戴一枚特比环外,还必须佩戴一枚2014年“31”正规足环。足环不能有破损、残缺,赛鸽身上有异常、暗记、掌有变异、断趾等均为失格,不能获奖。
5、本次比赛所有名次鸽,必须参加拍卖方能获得奖金, 当日有效归巢鸽欢迎参加拍卖。拍卖时间2015年7月 18日~19日(择日)。冠 军起拍价1500元;亚军起拍价1000元;季军起拍价800元;4~10名起拍价500元;当日有效归巢鸽起拍价300元。俱乐部提取拍卖10%的费用,90%给原鸽主。
十、特别提示:
1、凡请购买特比环的鸽友必须在2014年12月28日前将赛鸽正规足环号相配的特比环号填表一份交俱乐部封存,俱乐部交区鸽协备案。
2、凡未填表和错填、填错、漏填(眼砂、羽色除外)的归巢赛鸽均为失格,不能获奖。
3、凡未参加两次预赛的归巢赛鸽,均为失格,不能获奖。
4、凡密码条飞失的归巢赛鸽必须在20:30时前持鸽报到,超时视为失格,不能获奖。
5、凡请鸽主电话报到后妥善保管好归巢鸽的密码条,密码条失落均按持鸽报到处理。
6、凡对获奖的前名次鸽,以实际查棚测定坐标为准,计算分速,排列名次。
7、凡如对归巢鸽有异议,由涪陵区赛鸽俱乐部组成的仲裁委进行裁定。如本次比赛对归巢鸽的权属问题有争议,以鸽主同时持有参赛鸽、“足环证”为准,必须鸽、证齐全成绩才有效,否则取消成绩奖金。
8、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奖品,触犯法律的报相关部门处理,并上网公布于众。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涪陵区赛鸽俱乐部。如有未尽事宜,商定后赛前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请鸽主多关注规程黑色字体。
涪陵区赛鸽俱乐部
2014年7月8日
电话:18623673366、7223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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