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鸽致病——“法官”断案
来源: 作者:现代快报-宗一多
发表时间:2006-03-29 23:20:27
浏览数:612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市民汪军在楼顶饲养了60多只信鸽,住在楼下的华强被确诊患上了隐球菌肺炎,华强认为是鸽粪污染所致,要求汪军停止养鸽。汪军自行采集鸽粪送医院检验为:送检鸽粪无隐球菌。请问华强的请求能成立吗?
王先生:鸽粪是人类隐球菌病的最主要传染源, 医院检验不具权威性,所以华强的请求能成立。
张先生:华强患病与养鸽不存在因果关系,且医院检验鸽粪无隐球菌,因此应驳回其起诉。
法院观点:华强提交的医学论著所载明的定论———鸽粪是人类隐球菌病的最主要传染源,证明了华强患隐球菌肺炎与汪军养鸽污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很大。因鸽粪样本为汪军个人采集、单方送检,且医院不具备有关鉴定资质,故汪军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因此,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和环境侵权纠纷因果关系的证明取盖然性标准等,华强患病与汪军养鸽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推定成立,故华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
免责声明:本网凡是由用户发布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资料,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自行承担,并负法律责任。赛鸽资讯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