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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春幼鸽(半岁鸽)大奖赛规程

发表时间:2005-10-20 0:02:23   浏览数:716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一、主办单位:杭州市信鸽协会
二、司放距离和时间:
(一)空距450km。    2006年5月下旬择日司放(集鸽风雨无阻,免放路费)
(二)比赛独立司放(即不与成年鸽合放)
三、司放地点:
(一)与2006年春幼鸽大奖赛决赛地点同一方向(途中某地司放)。
四、参加办法:
(一)本次比赛特比环共计发售2000枚,每枚60元(含决赛放路费、特比环、统一环、密码环等费用)
(二)售环不足,所列奖金不变。
(三)自2005年11月19日9时起在市鸽集鸽地点(下城体育中心)公开发售。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录取200名(前3名奖杯,4-10名奖牌)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名 11-20名 21-30名 31-50名 51-100名 101-200名    
20000元 10000元 5000元 各2000元 各1200元 各800元 各500元 各200元 各120元  
六、计奖及录取办法:
(一)本次大赛第一羽参赛鸽报到之日始二日内报到有效(即次日晚12点前)报满为止。如有效期内名次未满,余下奖金由所有获奖鸽均分。
(二)决赛前3位者,协会将派裁判立即上门查棚。如发现归巢鸽不在棚中或丧失飞翔能力则取消成绩,一切费用由该鸽主承担。4-30名在规定时间送鸽会验鸽,其余获奖鸽在比赛结束后集中送验,基本奖(最末一档奖金)获得者,只要交验双证即可。
(三)奖金均按实发放,如遇税收问题,由获奖鸽主自理。
七、集鸽纪律和申诉:
(一)本次大奖赛的正、副足环号码必须末四位相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一致;足环损坏不完整;足环号码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比赛。报名单填写一式二份,分开保管。决赛站所有参赛鸽一律到集鸽地点套环上笼。按先来先集,从上到下、按序上笼、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二)在比赛结束后3个工作日公布成绩。参赛鸽主如对成绩有异议要求申诉者,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胜诉、申诉人民币500元退还。否则申诉费人民币500元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48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期限,逾期不予受理。
八、具体训放计划,待2006年2月份摇奖确定司放地点后,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杭州市信鸽协会。
杭州市信鸽协会 中国信鸽联盟 2005年10月5日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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