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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届规程的重点(已更新一次)

发表时间:2011-03-07 23:31:21   浏览数:663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再读14届比赛规则中的重点及要求

一、参赛条件及费用

1、凡承认本规程者,均可交鸽参赛,自一月起收鸽,达到规定羽数时公告截止收鸽时间计划7月下旬查棚,预计9月底决赛,若赛鸽换羽达不到95%以上指头、尾羽毛的综合数)时,顺延决赛时间。

2、由监赛单位进行5公里训放后收取参赛费余额,查棚前损失的参赛鸽饲养费全额退还或与它鸽一起结算弃权鸽不退饲养费报名费),所有权归网上认领人,认领鸽只可以另组团队

3、参加汽车大奖赛的赛鸽每羽同时交费100有效,时间界定于上网之前,过期属弃权处理,一视同仁,不延期,实名制,绝对不容许它人打奖(指公棚不可以代办),公棚只认可参赛鸽主。

二、比赛时间、地点、办法

1、比赛若遇恶劣气候顺延,短信或网站上及时通知。

2、查棚、比赛由云南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执裁。同时,欢迎鸽友参观现场上笼、随车前往开笼比赛全过程,但个人保险自理,公棚只负责所参加人员的就餐及人均100差旅补助费

3、决赛前名次鸽由执裁裁判和现场鸽友代表现场验鸽

三、奖励、加奖办法

1、除了规则设置的奖以外,查棚超五千羽时,超过数仍然按十取一录取,每个名次2000不变,一定照章兑现。

2“鸽王”奖一名10000不变,加奖20000是指:预赛在50内,决赛仍然在50内时实施加奖,总计奖金:30000。二名、三名的奖金不变。

3、若发生单鸽欠费仍然排名的、团队排名中有弃权鸽的,集鸽人员未能及时查处上报的,检举人可以在未发奖之前检举的给予差额重奖,若奖金已全额下发才检举的无效。隶属集鸽人员责任的,即日起取消该集鸽人的一切集鸽权利,且网上通告除名

4无论集鸽多少,规则内所设置的奖金不变,按时发放

四、其它补充

1、弃权交费一羽以上的“团队”不参与评奖(排列),包括多羽。

2决赛后若举行加赛等,赛鸽决不关棚,发生损失不予补偿

3赛鸽比赛隶属体育文化消费,参加者须认真阅读规则

4团体在决赛次日下午20点正归巢三羽以上的参与排列,羽数多列前,相同时比进奖数,若再相同以最好名次列前

5、汽车大奖赛有报到期为预赛当天,若当天无鸽,则按预赛上笼鸽名单,参与汽车大奖赛的赛鸽每羽退款100

6、本比赛实行云南伯马制

申明:本要求广泛征求参赛鸽友的意见,有不同建议的可以来电与13608736566探讨更新,有效期截止至2011330

                             云南省红河赛种鸽中心

                            2011年3月6第一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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