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原赛鸽中心2005年(第十三届)80万元"博胜杯"双关大奖赛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05-09-01 7: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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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原赛鸽中心2005年(第十三届)80万元"博胜杯"双关大奖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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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信鸽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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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原赛鸽中心2005年(第十三届) 80万元 “博胜杯” 双关大奖赛竞赛规程 监办单位: 云南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 云南赛鸽中心 一、 本届比赛执行中鸽协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比赛采用德国《优必胜》电子计时,排列名次,同步显示,当众公布。 二、 本届比赛由云南省信鸽协会管理,裁判由云南省信鸽协会统一委派,监督执行裁判工作。 三、 参赛条件: 1、 承认本规程的广大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 参赛鸽需佩戴中国信鸽协会承认的所在地区2005年正式足环一枚。 3、 参赛鸽龄28天至40天的健康幼鸽。 4、 入鸽期间中心将为每羽幼鸽接种欧洲进口的新城疫苗及鸽痘疫苗。 四、 交鸽时间: 2005年2月1日至5月30日,在昆明机场、火车南站、昆明各客运站接鸽。电话通知中心即可。 五、 参赛费用: 1、 每羽参赛鸽520元,交鸽时同时交参赛费。 2、 交10羽以上(含10羽)500元/羽;30羽以上(含30羽)480元/羽;50羽以上(含50羽)460元/羽;100羽以上(含100羽)440元/羽。 3、 最迟6月30日前结清参赛费,若在8月6日裁判查棚后才交费者,不享受上述优惠条件按实际查棚数每羽交费520元。已交费的按实际的查棚确认损失数(病亡、飞失)将退回实际所交参赛费。未交参赛费的鸽主将按中鸽协的规定取消参赛资格。参赛鸽的一切权利归公棚所有。 六、 奖金分配: 本次比赛为两关赛,共设奖金80万,两关分别设奖,并特设两关双冠军鸽王奖及团体排名奖。 第一关:250公里(11月19日红岩坡)。取前50名。前十名发奖杯一樽。由广东博胜药业公司赞助精制进口奖杯十樽。 冠军1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4—10名各1000元;11—50名各500元。 第二关:450公里(12月2日芒市)。取前15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由广东博胜药业公司赞助精制进口奖杯十樽。 冠军8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15名各10000元;16—50名各5000元;51—100名各2000元;101—150名各1000元。 团体奖取团体排名前6位。 冠军6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6名各10000元;各奖高原团体实力杯一樽;冠军还将荣获“五星优胜鸽舍”匾一块。 团体奖评选办法:参赛者所交参赛鸽不少于20羽(含20羽,2004年补交鸽不含在内)。第二关前150名入围3羽以上(含3羽)可参加团体奖评选。按同一参赛者在第二关决赛中前150名获奖愚数排名次,获奖羽数最多者为胜,取前6名。如出现羽数相同者,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靠前者为胜。 双关鸽王冠军奖:奖30000元。由北京侨友信鸽公司和荷兰赛鸽豪强海尔漫.比佛丹姆友情赞助。 评选办法:同一羽参赛鸽在第一关和第二关均获冠军者获此殊荣。奖鸽王精制奖杯一樽。
七、 有效报到期: 第一关当天;第二关报到两天。设伯马制。如在比赛中发生在有效报到期内归巢羽数不满获奖名额的情况,获奖鸽按名次领取奖金外,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团体奖及其它奖项不在均分之列。 八、 补交事项及查棚探视日:收鸽期间如遇赛鸽发生游棚、病亡等情况,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补交鸽必须当届补交。查棚时仍有损失的,按第五项第3款办法处理。8月6日为裁判查棚及鸽主探视日,裁判每查一羽赛鸽,电视屏幕上将出现鸽主姓名及环号,以便参赛鸽主查询,鸽主可隔笼探视参赛鸽健康状况,但不得上手。 九、 赛前统一训放;5公里一次;10公里两次;20公里三次;50—70公里两次;130公里三次;共计十一站次。 十、 获奖鸽及归巢鸽处理:12月4日举行颁奖拍卖会。 拍卖对象:第二关前150名。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中心;10为拍卖组织费。起拍价由主办单位视比赛情况而定;流拍的拍卖鸽由中心按起拍价收购。其余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领回,取鸽时间最后日期为12月31日,逾期无人领取的归巢鸽中心有权自行处理。奖金税由获奖鸽主自行申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高原赛鸽中心。 中心电话:0871—5019569 联系人:杨松平(13808731937) 地 址:昆明市金殿青龙山 邮 编:650224 户 名:云南高原赛鸽中心 开 户 行:工行昆明市环城南路分理处 帐 号:2502014509024907365 网 址:http://yn .zhx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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