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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殴致死案后续:9月13日开庭审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时间:2012-09-11 11:06:22   浏览数:5579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群殴致死案后续:9月13日开庭审理

  2012年9月13日上午09:30,中国法院网将直播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

    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原由却只是因信鸽而起。同为江苏省江阴籍的吴银才、吴永明、唐某系江阴市火车头信鸽协会会员或江阴市体育局信鸽协会会员。2011年上半年,吴某2、唐某分别因一只冠军鸽来源问题,而吴某1因借还信鸽问题,均与被害人徐某结怨,其中吴某1还准备了一枚磨去三只角的铁质六角螺母作为工具欲教训徐某。

    2011年10月24日,吴某1、吴某2、唐某三人共同商定,利用江阴市火车头信鸽协会组织集鸽活动的机会,殴打徐某,并确定由吴某2先行挑起事端,其余二人再行共同殴打。当日下午13时许,三人先行到达集鸽地点等待徐某,其中吴某1将事先准备好的螺母戴在左手中指,并外带纱线手套。

    16时许,徐某到达现场,吴某2趁徐某之女帮其父亲办理信鸽登记手续之机,上前抢夺了登记表,徐某之女欲抢回登记表遂与吴某2发生冲突。徐某见状上前劝阻时,吴某1冲到徐身后,用戴有螺母的左拳击打徐的后腰,徐某即回身与吴某1扭打在一起,吴某1又用左拳连续击打徐的头面部及上身等部位,吴某2上前拳击徐某的头部及上身,唐某还脚踢徐某的腹部。双方被拉开后仍互相争吵,吴某1等三人绕开人群再次冲到徐某的面前,吴某1、吴某2又对徐某进行殴打。

    徐某在吴某1等三人被劝阻离开现场后突然倒地昏迷,被送往江阴市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徐某系因头面部遭钝性外力多次作用致原发性脑干损伤而死亡。当晚22时许,吴某1、吴某2、唐某在各自家中被江阴市公安局要塞派出所公安人员抓获。

    公诉机关以吴某1、吴某2、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上铁中院提出公诉。该院将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方式,对该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开庭审理。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527号
  邮编:200085
  电话:021-562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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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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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9-12 14:26:39
不论什么问题,都会有解决的办法,即便鸽会层面无法解决,也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采取打人的方法,最终自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