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规程

成都国奥(国际)赛鸽中心2011年第二届秋赛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1-02-25 16:04:15   浏览数:2062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一经报名交鸽,即视为参赛鸽主与公棚合同生效,
双方均严格执行本规程;
2、参赛鸽必须佩戴2011年国家、地区正式足环一枚;
3、参赛鸽必须是健康正常的25~40天左右幼鸽,凡育出地有疫情者概不接收;
4、参赛鸽由本赛鸽中心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请于交鸽时说明;
5、幼鸽入棚即佩戴电子环,随时公布集鸽情况。如参赛鸽在2011年7月20日前发生病亡、游棚、丢失等情况,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本中心不负责赔偿参赛鸽。监赛单位查棚后,家飞与训放期间发生游棚、死亡按自然淘汰处理,本中心不负责赔偿;
6、本届比赛采用实名制,请鸽友交鸽时采用实名参赛,并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比赛项目及规则:
1、按照中国信鸽协会制订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组织比赛。保证程序公开、比赛公平、成绩公正。
2、预赛:(不低于280公里)时间:2011年10月中旬
3、决赛:(不低于450公里)时间:2011年10月下旬
注:具体比赛时间视天气情况而定,并提前电话和互联网通知鸽主。
七、参赛费用及交费办法;
1、饲养管理费每羽人民币200元(交鸽时必须缴纳,否则公棚拒收),每羽收参赛费2300元。查棚时间暂定8月上旬,由成都市信鸽协会安排裁判查棚,查棚后收取参赛费2300元。在查棚结束后参赛鸽主在之前游棚的鸽子饲养管理费如数退还或转为存棚鸽的参赛费,强训后路训前未缴参赛费的赛鸽公棚全权处理不进入路训。收费截止时间为8月30日,同时本中心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参赛费的权利。
2、训放50空距后由成都市信鸽协会清棚,以训放50空距后清棚为实际存棚数,50空距清棚不在的赛鸽参赛费由本中心如数退还。
3、如鸽主参赛鸽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交款手续,则未交参赛费鸽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主办单位有权作任何处理;
八、交鸽时间、地点、方式及联系方式
1、交鸽时间2011年2月22日至6月15日。
2、交鸽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盛镇尚合村成都国奥(国际)赛鸽中心
3、成都市鸽主可提前预约,本中心工作人员可上门集鸽;
4、川内鸽友可将参赛鸽运至成都各大客运中心站,本中心将派专人接鸽;
5、外省、外籍参赛鸽均可直接空运至双流国际机场,省内可汽车托运至成都各长途汽车站,请务必办好相关手续并提前电话通知本中心接鸽。
6、联系方式:028-82621773 028-82621775 028-82621667(传真)
彭小姐13881920755
联 系 人:胡文发 13458516988 陈永发 13693412502
机场接鸽人:李虎 13568907480
市内各大汽车站接鸽:万大友 13348951296 84123751
参赛费可直接存入以下账户(手续费自理):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双楠支行: 6227 0038 1354 0385 669 户名:王明森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长顺街支行:6228 4804 6180 6725 911 户名:王明森
成 都 银行成都商业街分理处:6221 5422 0430 3659 220 户名:王明森
汇款后,请务必将汇款单注明参赛者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给本中心以便查询。
王明森电话:18980906328
4、境外鸽交纳等值外币。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九、录取名额及奖励办法:

预赛,录取前200名:

名次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第4-200名
奖金
30000元
20000元
10000元
2000元

决赛,录取前400名

名次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第4-10名
第11-50名
第51-400名
幸运奖401名
奖金
30万元
20万元
10万元
5万元
2万元
1.5万元
6000元

预赛报到有效期为司放当日19点结束,决赛有效期为司放次日19点结束。
决赛出现下列特殊情况时,成绩确定与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A、1、报到有效期内无鸽归巢,奖金(含比赛规程中设置的所有赛项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2、报到有效期内归巢鸽达不到规程录取名额的二分之一时(含200名),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3、报到有效期内归巢鸽超过规程录取名额二分之一时(不含200名),剩余奖金由归巢鸽均分。
B、电子计时系统如出现故障,影响名次排列时,故障期间归巢的赛鸽名次并列,奖金由故障期间归巢鸽
均分;归巢羽数达不到录取名次时,按前述规定执行。

团体赛,录取前15名,团体赛奖金分配如下:

名次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第4—15名
奖金
10万元
5万元
3万元
2万元


团体赛参赛办法:
A、交鸽6羽均有资格参与团体赛。超过6羽且为6羽的倍数应分为A、B、C......组,以6羽为一组,如
余下一组未满6羽,则无团体参赛资格;清棚后,参赛鸽友须确定团体赛参赛鸽足环号码和组别(一经确定不可更改),并传真至本中心,不予受理电话编组。未编组或未传真者,本中心视为自动放弃。清棚十天后,鸽主仍未分组,则由本中心电脑自动排序分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鸽主自负。团体获奖以决赛录取400名内同一组赛鸽以入围羽数多者为胜,须入围2羽(含2羽)以上。如入围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名。
B、如报到有效期内团体名次未满,由团体获奖鸽主均分剩余团体奖金;
C、如报到有效期内未产生团体名次,则由决赛具有团体参赛资格的上笼鸽均分团体奖金。
4、鸽王:以同一羽赛鸽两关(预、决赛)分速相加,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的参赛
鸽以决赛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取前10名均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5、预、决赛均增设插组赛、指定鸽赛、十取一赛、一把抓赛
上述赛项如发生重复指定以鸽主为主,其他指定无效。如鸽友之间发生重复指定,由参加该指定鸽
鸽友均分该指定的奖金。
6、预赛、决赛前十名及团体、鸽王前十名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7、注:领取奖金时必须以本公棚签发的有效参赛卡为凭。
十、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所有决赛前400名获奖鸽及境外归巢鸽均由本中心进行拍卖。拍卖时间及规则,公棚将根据比赛日决定,届时另行通知。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主须提前准备好血统书。
2、拍卖结束后20天内,流拍鸽鸽主凭参赛卡缴纳起拍价60%领回;迟归鸽鸽主凭参赛卡缴纳100元手续费领回;鸽主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由本中心处理。


其它事项:
1、 欢迎鸽友在训放、预赛、决赛集鸽、登检、入笼、放飞时进行监督。
2、 训放次数:10-15次。
3、 公棚重要信息,将及时上网公布,请鸽友查阅以下网址:
成都市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DHPA.COM
成都国奥(国际)赛鸽中心官网:www.guoaosg.com
4、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
申诉费2000.00元,如胜诉,申诉费退还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
为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5、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比赛不能进行,主办单位将按参赛鸽主所交参赛费数目退还鸽主。
6、以上各赛项奖金均为人民币,由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有获奖者自理。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和补充权属成都国奥国际赛鸽中心。 

 

                                          成都国奥(国际)赛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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