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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湖南省信鸽省赛(HNPG)竞赛规程(湘中赛区)

发表时间:2006-03-17 6:22:36   浏览数:981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湘中赛区实施细则

一、根据湖南省信鸽协会《2006年湖南省信鸽省赛(HNPG)竞赛规程》的规定,结合湘中赛区的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湖南省信鸽省赛下均简称HNPG。

 

二、本年度赛区组织机构

 

(一)赛区组委会

主任:  章湘玲(女)  长沙市信鸽协会主席

副主任:杨  斌        湘潭市信鸽协会常务副主席

        宋志达        株洲市信鸽协会主席

 

(二)赛区裁判组

裁判长:  张谋远(信鸽国家一级裁判)  长沙市信鸽协会

副裁判长:熊德利(信鸽国家一级裁判)  湘潭市信鸽协会

          董  剑(信鸽国家一级裁判)  株洲市信鸽协会

 

裁判:各市鸽协信鸽国家一级裁判

 

三、竞赛时间、赛项及放飞地点

 

1.2006年5月22日   500公里HNPG成鸽赛

  各市协会自行安排集鸽时间

  长沙市信鸽协会放飞地  河南省明港北

  湘潭、株洲市信鸽协会放飞地  河南省信阳市

 

2.2006年6月3日   700公里HNPG成鸽赛

  6月2日上午9:00至11:30分在长沙市信鸽协会集鸽

  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信鸽协会放飞地  河南省新郑

 

3.2006年10月7日  500公里HNPG成鸽赛

  各市协会自行安排集鸽时间

  长沙市信鸽协会放飞地  河南省明港北

  湘潭市、株洲市信鸽协会放飞地  河南省信阳市

 

4.2006年10月28日  500公里HNPG幼鸽赛

  各市协会自行安排集鸽时间

  长沙市信鸽协会放飞地  河南省明港北

  湘潭市、株洲市信鸽协会放飞地  河南省信阳市

 

5.2006年11月11日  1000公里HNPG成鸽赛 

11月9日下午2:30至5:00在长沙市信鸽协会集鸽

  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信鸽协会放飞地  河北省邯郸市

 

四、参赛方式及竞赛办法

 

1.会员以所在市信鸽协会为单位参加比赛。参加比赛的赛鸽,必须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一式三份。

 

2.参赛鸽须佩戴代码为“18”的全国信鸽统一足环,非“18”代码的全国信鸽统一足环(中鸽协发行的各类纪念环除外)的赛鸽不计算HNPG成绩。

 

3.全部500公里HNPG均以市为单位组织集鸽、运送和司放;700公里、1000公里HNP以赛区为单位,在长沙市信鸽协会集鸽,由长沙市信鸽协会负责运送,湘潭市、株洲市信鸽协会选派司放裁判。

 

4.全部500公里HNPG的集鸽均由赛区指派异地裁判参与并监督工作;700公里、1000公里HNPG的集鸽采用交叉集鸽方式进行。

 

5.HNPG集鸽使用的暗章,密码胶条由赛区统一制作和安排,并按程序做好保密工作。

 

6.全部500公里HNPG采取不同司放点、同距离、同时开笼的方式进行。其监放单位应为司放地市级信鸽协会,各司放点实测坐标必须做出副本备查,监放手续必须完备。

 

7.HNPG500公里的比赛由赛区指派异地裁判员参与依北京时间校对电脑时间和报到等工作,700公里异地裁判参与电脑校对工作。

 

8.赛区内任何市鸽协HNPG首羽赛鸽归巢15分钟内,当执裁判应立即向其他市鸽协电话通报其归巢鸽资料。

 

9.赛区内各市协会赛区归巢报到方式以当地本年度市鸽协所确定的方式进行。

 

10.各级别有效报到期为:中程赛500公里为两日内有效;长程赛则以赛区第一羽赛鸽归巢时间开始计算700公里为72小时内有效;1000公里为120小时内有效。

 

11.各市鸽协参加HNPG500公里和当日归巢的700公里比赛的前10名的奖鸽查棚工作应有异地裁判参加,签字确认。

 

12.各项HNPG有效归巢期结束后第二天,各市鸽协应用移动U盘将其全部成绩交赛区,统一整理HNPG排名,并依规则进行各项查验、核对工作。3日内完成成绩审核工作,报省鸽协复审。

 

13.凡HNPG遇雨、雪等其他恶劣气候时,由赛区组委会确定顺延时间。

 

14.参加HNPG成鸽赛的赛鸽不限鸽龄,参加HNPG幼鸽赛的只能是佩戴代码为“18”的2006年全国统一足环的赛鸽。

 

15.其余均按省鸽协规程规定执行。

 

五、费用

 

    1.本赛区参加HNPG的比赛鸽均不另收费用,会员参赛依所在市鸽协规定交纳参赛费。

 

2.长沙、湘潭、株洲市信鸽协会700公里、1000公里参赛鸽统一按10元/羽、15元/羽收取参赛费。

3.赛区组织HNPG700公里、1000公里司放总费用按参赛鸽数分摊到各市协会,其中700公里各协会按100羽作底数,不足100羽时按100羽分摊,1000公里各协会按50羽作底数,不足50羽时按50羽分摊费用。

4.赛区组织HNPG发生的互派裁判成绩审核等全部费用均由各派出市鸽协承担。成绩打印、装订,年度团体冠军奖杯等费用由组委会主任协会承担。

 

六、名次录取及奖励

    

1.个人按省鸽协HNPG名次录取规定执行,即各赛区各赛项均取前10名发奖杯,11—30名发奖牌,赛区参赛羽数的10%发奖状。

 

2.赛区设年度团体冠军奖项,发奖杯一樽。团体冠军计奖方法为:按赛区HNPG前50名各市鸽协获奖鸽数排名,羽数最多则获团体冠军;羽数相同时,则以前50名内获奖鸽总分速排名,分速高为团体冠军;总分速相同时,则以首羽奖鸽名次排名,名次列前的为团体冠军。

 

七、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本赛区组委会。

 

八、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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