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 地方动态

吉林省浩展赛鸽中心2006年(第六届)竞赛规程

来源:吉林省浩展赛鸽中   发表时间:2006-03-18 19:50:27   浏览数:1191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吉林省浩展赛鸽中心2006年(第六届)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吉林四平浩展赛鸽中心
二、    监管单位:吉林省信鸽协会
三、    比赛时间、地点
1、 100公里速度赛:2006年9月15日、辽宁法库。
2、 300  公 里 预 赛:2006年9月22日、辽宁沟帮子。
3、 500  公 里 决 赛:2006年9月30日、辽宁绥中。
四、    参赛办法:
1、  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协会组织均可参加竞赛。
2、参赛鸽必须是鸽龄28-40日健康幼鸽,参赛费每羽收费人民币300元(团体赛每10羽为一组,同时可另交一羽备用鸽;参加邀请赛每200羽为一组,交鸽时必须注明参赛组数和相应环号)。
3、  赛鸽中心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电子计时系统、大屏幕同步显示决定名次,特殊情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以裁判计时为准。
4、  因天气情况或特殊原因,可以顺延比赛时间。
5、  参加团体赛、邀请赛的获奖鸽发生羽数相同等特殊情况以排名在先为优胜。
6、  比赛全程均设指定鸽,录取前5名(A组100元/羽、B组200元/羽)。
五、    奖励办法:
1、 100公里速度赛,奖励前20名,前3名颁发奖杯,前20名颁发奖状。
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第4-10名各500元、第11-20名各300元。
2、 300公里预赛,奖励前20名,前10名颁发奖杯,前20名颁发奖状。
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第4-10名各500元、第11-20名各300元。
3、500公里决赛,奖励前500名,前20名颁发奖杯,前500名颁发奖状。
冠军10万元、亚军5万元、季军3万元、第4-10名各1万元、第11-20名各5000元、第21-50名各2000元、第51-100名各1500元、第101-500名各1000元。
4、 团体赛(决赛):奖励前3名均颁发奖杯、奖状。
第1名15000元、第2名10000元、第3名5000元。
5、 邀请赛(决赛):奖励前3名均颁发奖杯、奖状。
第1名15000元、第2名10000元、第3名5000元。
6、 黑鸽 / 白鸽组(决赛):奖励前3名均颁发奖杯、奖状(以相同羽色集鸽数20%作为奖金)。
第1名45% 、  第2名35% 、  第3名20% 。
六、    交鸽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 集鸽时间:2006年3月20日至6月20日(24小时集鸽),节假日不休息。
2、 浩展赛鸽中心地址:四平-梨树一级公路10公里处(东侧)。
联系电话:0434-5299887   13504745000   13844445079  
传    真:0434-5299887
长春绿园区鸽友之家:青年路95号 孟令晶
联系电话:0431-7828789    7734777
哈尔滨南岗区王岗镇新山路11号 李大龙
联系电话:0451-86700009      13766821000 
黑龙江双城市铁路信鸽协会  张宏滨
联系电话:13314601234
七、    其他事项
1、 参加比赛预备鸽,如参赛鸽发生丢失、死亡自然替补,未发生上述情况于2006年8月1日交齐参赛费。
2、  参加比赛未按规定办理参赛手续费用等相关事宜的赛鸽,主办单位有权终止比赛或转让所有权,该参赛鸽奖金及拍卖所得均归转让后鸽友,原鸽主不得提出异议。
3、  决赛有效时间为放飞次日12时止,如果无赛鸽归巢奖金由参加当次比赛鸽均分;如归巢羽数少于获奖鸽羽数时,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4、  获奖鸽预赛前10名、决赛前300名及境外归巢鸽,在决赛次日上午8:30分由主办单位组织拍卖、其他获奖鸽拍卖会后展卖,拍卖、展卖的60%归鸽主,40%归主办单位作为费用,其他归巢鸽由鸽主在7日内凭参赛卡交50元管理费领回,未拍出的获奖鸽及其它的获奖鸽交100元领回,逾期未领视为放弃,主办单位有权处理。
5、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金。
6、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中鸽协《信鸽规则》有关规定处理。
7、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于吉林四平浩展赛鸽中心。
 
 
吉林省四平浩展赛鸽中心网址: www.jlsphz.nease.net                                                  
吉林省四平浩展赛鸽中心   
                                                                                                     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免责声明:本网凡是由用户发布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资料,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自行承担,并负法律责任。赛鸽资讯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评论列表
该信息禁止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