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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执法养鸽行为遭遇法律盲区

发表时间:2005-09-10 22:48:04   浏览数:480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东南快报:执法养鸽行为遭遇法律盲区  
发布者:SYS-OC         
本报讯 昨日,本报B22版刊登福州河南新村和浦下新村有业主养鸽,困扰居民生活的消息后,一些市民纷纷打来电话发表看法。同时记者也了解到,目前福州还没有专门的法规制约养鸽行为,造成相关职能部门执法时无法可依的局面。

一大危害

鸽粪易传播疾病

“鸽子也会传播疾病。”一位自称精通医学知识的黄先生说,引起隐球菌性脑膜炎的病例原菌主要为新生隐球菌及其变种,此菌多存在于自然界及动物体内,在鸽粪、鸽槽中尤甚。因此饲养鸽子时应防止鸽粪污染空气。他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拆除这些建在楼顶的鸽棚。

“爱好养鸽的出发点再好,也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读者李先生建议养鸽最好集中在公园、山脚边为宜,“这样可以做到双赢,岂不乐哉?”

三项瓶颈

市容处:无法可依

“目前福州市还没有专门的法规制约养鸽行为,执法时无法可依。”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处的有关人士说。他们只能对楼顶的违章搭盖进行拆除,至于自家养鸽行为他们也无能为力。

市信鸽协会:没有执法权

据福州市信鸽协会相关人士介绍,养鸽主要要处理好卫生和扰民问题。当鸽子主人入会时,协会都会组织会员进行学习培训,督促做好鸽子卫生和邻里关系。由于很多养鸽爱好者没有入会,也没有遵守协会约定,养鸽影响他人生活,引起投诉。由于信鸽协会属于民间组织,没有相关执法权,对于违规养鸽行为最多只能取消他们的会员和比赛资格。

市体育总会:规定太笼统

福州市体育总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福州有1000多家养鸽户。两三年前,福州市政府下发了一个文件,规定饲养信鸽要经过市体育局批准,在居民区里不能饲养以出售为目的的肉鸽。由于该条款规定太笼统,体育局对条款细化后报市政府审批,但至今没有回复。因此审批饲养信鸽没有一个标准,至今体育局也没有批准一户业主养信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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