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信鸽协会工作制度
来源:区信鸽协会
发表时间:2005-08-19 12: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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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信鸽协会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市信鸽协会和区信鸽协会章程,更好地开展协会日常及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常委会、常务委员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听取秘书长和各组的工作汇报、审批工作计划和提议,决定重大事项,年终前对各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常委会会议一般每半年度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或提前,常委会由主席或常务副主席、秘书长主持。
2、主席会议,由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组成。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3、顾问联席会,每年由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顾问等共同召开一次顾问联席会。
4、秘书长一般每月召集各委员和各组负责人举行一次会议。
5、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和会员参加的年会,由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各组负责人汇报审议总结工作。
二、各组工作职责:
各组是协会具体工作的职能机构,应务实、创新、开拓;并向委员会提出年度工作目标、计划、预算的可行性报告,年终的工作报告。
1、竞赛组:
按全国、省、市信鸽协会精神、科学、合理安排年内的信鸽竞赛活动计划,策划组织国内外重大的比赛的具体意见、可行性计划、经费预算,并提出承办比赛方案。
指导各级赛事的竞翔工作。
2、科研监察组:
加强信鸽科研工作,组织交流信鸽科研活动,提高科学养鸽水平;配合竞翔处制订科学竞赛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
3、后勤组:
负责协会的财产管理工作,实施竞赛中的各项后勤工作。负责协会竞赛活动正常进行。
三、会员管理和会费:
会员管理与会费,会员的发展由秘书长负责办理手续,协会分为两种会员:
1、团体会员(下属赛鸽俱乐部)
2、个人会员 会员每年应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及协会规定的各项具体费用。规定新入会的会员增收(GBS测位,鸽笼制作费)100元。
四、委员的义务
1、协会委员每年必须参加协会公益性活动与指定的有关工作。
2、协会常委、副主席、各组负责人一年内不参加会议(请假的例外),不参与协会具体工作的,经劝无效后由常委会决定、体总备案,视为自动辞职。
五、本制度于第三届委员大会通过生效。
200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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