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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棚比赛规程应视为合同

发表时间:2008-09-11 2:45:49   浏览数:7557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近来, 有人说什么公棚竞赛规程“不是合同”;“合同要盖章”,不盖章就不是合同……等等,现先不引用有关合同的法条。先用通俗易懂的日常之事说明:其实,我们每人每天都在与合同打交道。比如,我们上街买东西:买书、买报刊、买菜、买油、买米、买电视机……等等,我们就产生了买卖合同。去医院挂号看病,就与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如医院误诊,医院就得承担赔偿责任。如买的电视机质量有问题,买方有权要求修理、更换、退货。而这些买卖合同、医疗服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了吗?有书面合同吗?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怎么盖章?因此,所谓“合同要盖章”,“不盖章就不是合同”……等等,是错误的。

  现在我们用有关法条来说明吧。 

    什么叫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也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采用什么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也有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公棚比赛规程》属公棚与参赛者之间的“书面合同”(参赛者“承诺”、“同意”、认同)。《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参赛者交鸽给公棚,就是“承诺”公棚规程,即“合同成立”。 该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该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但我国不少公棚唯利是图、经常出现单方面自行变更规程的不法行为。因而,是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违法行为。因未与参赛者协商变更公棚规程,由公棚单方面去“变更合同”(更改公棚规程),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就过去有的公棚发生的毁约、违反合同的问题,笔者曾撰文抨击过。如对此有兴趣,请见《公棚、信鸽俱乐部毁约合法、有效吗?》、《皓月公棚变更春季比赛规程合法、有效吗?》两文(本网专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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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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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11 20:00:00
就合同法而言,您說的极是,謝謝您給大家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