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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信鸽拍卖行规、拍卖师资格制度势在必行

发表时间:2014-12-15 9:39:18   浏览数:6232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制定信鸽拍卖行规、拍卖师资格制度势在必行

——从“金牌拍卖大师”说起


  本月贵州一公棚举办决赛颁奖拍卖会。其发布的《拍卖通知》称“特聘著名中国首席金牌拍卖大师扬某某先生帅领其金牌团队为您主拍”,请广大鸽友届时移架莅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对拍卖作了界定:“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为规范拍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对拍卖活动立法作了规定。并对拍卖师 资格作了规定。该法第十五条规定,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

  (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

  (三)品行良好。


  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第十六条规定:拍卖师资格考核,由拍卖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经考核合格的,由拍卖行业协会发给拍卖师资格证书。


  我国对各行各业有关人员建立了资格考试制度。如医师资格、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等均实行资格考试制度。中国信鸽协会对信鸽裁判资格也有其行业规定。但对拍卖师资格尚无资格考试制度。


  正如《中国信鸽运动2010年-2014年发展规划》所述:“信鸽项目衍生出的拍卖师、教练员等处于民间自发状态。”


  这又哪来中国首席金牌拍卖大师?


  最近,笔者观看了贵州这一公棚决赛颁奖拍卖会,很遗憾:发现这“中国首席金牌拍卖大师 ”“妙语”连连:在拍卖该公棚决赛第三名时,将其竞买人用15万竞价称为“李嘉诚堂弟的大舅哥,有钱” ;并说:“昨天晚上夜总会把子弹打光了”,虽然这位“金牌拍卖大师”说是“开个玩笑”。但大庭广众之下,能这样开玩笑吗?未免低俗


  又如,将拍卖鸽称为“神鸟”、将双关鸽王冠军称之为“国之神宝”、甚至称为“国宝”!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显然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这位“金牌拍卖大师” 将竞买人 (鸽友)称为“齐天大圣”、“英雄”、“帅哥”…… 。甚至说:“你穿防弹背心了吗”?


  “中国首席金牌拍卖大师”如此低俗,实在令人汗颜。


  笔者以为,信鸽项目衍生出的拍卖师、教练员等处于民间自发状态的现状应早日结束。中国信鸽协会制定了《信鸽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中国信鸽育翔师专业技术等级制度》,但鸽界尚未制定信鸽拍卖行规及拍卖师资格制度,应为此作出努力!


  有关链接:

  拍卖大会视频片段!_公棚动态_贵州林城赛鸽中心—赛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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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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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28 11:43:29
拍卖锤敲击了还能喊价,这让人心里拔凉拔凉的。有的公棚为多收点那40%的拍卖款,安插了“枪手”,人为将价格上扬了。如何避免拍卖会里面的“枪手”,这更是大家关心的,也比较难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