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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雏鸽的六项原则

来源:吴锦裳   发表时间:2006-04-12 11:31:57   浏览数:34800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1.孵化中,不放置细砂或稻草在孵盆中,以便及早发现蛋壳不够坚硬,或因母鸽体重被压偏凹陷的蛋,以符合"自然淘汰"的原则.

      2.幼鸽出生后,蛋壳内存有血丝或幼鸽肚脐中尚存类似黑色排泄物或坐姿不正的雏鸽,也视同虚弱,应立即予于淘汰.

      3.雏鸽出生一周内,排泄物不正常,或受母鸽哺育入眠时,头部偏歪者,也应该是体质虚弱,日后难望发挥成就的幼鸽,在挂环前予以淘汰.

      4.出生后10至20天,羽毛生长不正常,或指爪形状有欠正常,而且食欲不甚旺盛者,也列入淘汰的对象.

      5.出生后22天至25天,主副翼羽未能顺利成长,或无法自力离巢,自动出入巢房内外者,视同体能不健全,脑力过差的选手鸽,予于淘汰.

      6.选手鸽离巢后,迟迟未能自动饮水或啄食饲料,且在舍内飞翔中,动作异常吃力,有欠轻快敏捷者,也是体能脑力不够健全的鸽子,大多难以寄望日后有优良的赛绩,通常均予于淘汰.

      综合上述"六项"淘汰条件的客观判断,大多八九不离十.选手鸽的淘汰就越早越有利,我们必须痛下决心,客观求证,以收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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