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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竞翔计划

发表时间:2008-03-21 19:22:48   浏览数:1292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龙 海 市 信 鸽 协 会
关于下发2008年信鸽竞翔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会员:
为了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喜迎北京奥运会隆重召开,广泛深入开展我市全民健身活动,提高我市信鸽竞翔水平,营造和谐社会,更加“公平、公开、公正”开展信鸽竞赛活动。根据省信鸽协会二○○八年信鸽竞赛计划,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二○○八年信鸽竞翔竞赛规程,并报龙海市体育总会审核,请各会员做好准备,届时踊跃参加。现将竞赛规程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1、春季500公里省“迎奥运”赛、本会综合鸽赛、幼鸽赛、综合鸽指定赛、幼鸽指定赛、幼鸽多关赛。
2、夏季500公里综合鸽赛、幼鸽赛、综合鸽指定赛、幼鸽指定赛、幼鸽多关赛。
3、秋季500公里全国幼鸽联赛、省通讯赛、本会综合鸽赛、幼鸽赛。
4、秋季800公里省通讯赛、本会综合鸽赛、幼鸽赛、综合鸽指定赛、幼鸽指定赛、幼鸽多关赛。
5、冬季600公里综合鸽赛、幼鸽赛、综合鸽指定赛、幼鸽指定赛、幼鸽多关赛。
6、2008年度优胜鸽棚积分排名赛。
二、奖励方式:
1、春季500公里省“迎奥运”赛,按省奖励规定办法执行。
2、春季500公里本会综合鸽赛录取前二十名,奖状各一张,前三名奖杯各一座,前三名奖金按300元、200元、100元发放。
3、春季500公里幼鸽赛录取前二十名,奖状各一张,前三名奖杯各一座,奖金比例按报名费总额提取10%后第一名奖金20%、第二名10%、第三名8%、第四名7%、第五名6%、第六至十名5%、十一至十五名2.8%、十六至二十名2%。20元组幼鸽赛录取前五十名,前三十名奖状各1张,前三名奖杯各1座,奖金比例按报名费总额提取10%后第一名奖金16%、第二名10%、第三名7%、第四至六名5%、第七至十名3%、第十一至二十名1.5%、二十一至三十名1%、三十一至四十名0.8%、四十一至五十名0.7%。
4、夏季500公里综合鸽赛,录取的名次及奖金分配与春季综合鸽赛一致。
5、夏季500公里幼鸽赛录取前三十名,奖状各一张,前三名奖杯各一座,奖金比例按报名费总额提取10%后第一名奖金20%、第二名12%、第三名8%、第四至六名6%、第七至十名3%、第十一至二十名2%、二十一至三十名1%。20元组幼鸽赛录取的名次及奖金分配与春季20元组一致。
6、秋季500公里综合鸽赛,录取的名次及奖金分配与春季综合鸽赛奖金一致。
7、秋季500公里幼鸽赛,录取的名次及奖金分配与春季幼鸽赛一致。
8、秋季800公里综合鸽赛,录取的名次及奖金分配与夏季综合赛一致。
9、秋季800公里幼鸽赛,录取的名次及奖金分配与夏季幼鸽赛一致。
10、冬季600公里综合鸽赛、幼鸽赛,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与春季一致。
11、幼鸽多关赛、幼鸽指定赛须本季或本季以后幼鸽方可报名参赛。录取前六名,各奖状一张,奖金比例按报名参赛费总额提取5%后,第一名35%、第二名25%、第三名15%、第四名10%、第五名8%、第六名7%分配。综合指定鸽赛录取的名次及奖金分配与幼鸽指定赛一致。
12、幼鸽赛、幼鸽多关赛、幼鸽指定赛在有效期限内未报满名次,剩余奖金则由报到名次鸽均分。如有效期限内无归巢报到鸽,则由下笼参加决赛鸽均分奖金。
13、2008年度优胜鸽棚积分排名赛录取前3名,奖牌各一面、奖状各一张。排名赛以鸽棚为单位,应在春500公里,夏500公里,秋500、800公里,冬季600公里5次综合鸽赛中须3次进入前20名,方能参加排名,按累计积分录取名次,计分方式为冠军21分、亚军19分、季军18分,以此类推计算。从第4次开始,对于进入前20名赛鸽的鸽棚另加奖励10分(不计获奖羽数),进入第5次另加奖励2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则以赛鸽在综合鸽赛中获奖名次前者列前。
三、录取名次的期限或分速:
1、春季,省“迎奥运”赛按省规定执行。本会综合鸽赛、幼鸽赛、综合鸽指定赛、幼鸽指定赛、幼鸽多关赛名次录取分速600米以上为有效名次。
2、夏季综合鸽赛、幼鸽赛、综合鸽指定赛、幼鸽指定赛、幼鸽多关赛名次录取分速:南线分速500米以上为有效名次、北线分速600米以上为有效名次。
3、秋季500公里全国幼鸽联赛、省通讯赛、本会综合鸽赛、幼鸽赛录取名次期限:从司放时至当日19时截止(按中鸽协、省鸽协竞赛规程执行)。
4、秋季800公里省通讯赛、本会综合赛、幼鸽赛、综合鸽赛、幼鸽指定赛、幼鸽多关赛录取名次期限:从司放时起至第三天中午12时截止。
5、冬季综合赛、幼鸽赛录取名次与春季录取分速一致。
四、比赛方式:
1、比赛采用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比赛采用“GPS”测量到户,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时,赛距远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3、夏季比赛以训放前1天省体育彩票的特别号码决定赛线,奇数号码放南线江门,偶数号码放北线乐清。
4、全国幼鸽联赛、省通讯赛按中鸽协、省鸽协竞赛规程执行。
5、幼鸽指定赛必须在训放的第三站指定,每羽报名参赛费100元。综合鸽指定赛在训放第二站指定,每羽报名参赛费50元。
6、幼鸽多关赛必须在第二站起站站验鸽盖章下笼,每羽报名参赛费水头(云霄)站10元、惠安(诏安)站20元、宏路(惠来)站30元、乐清(江门)站40元、松江站50元。
7、每季比赛决赛时,将组织综合鸽、幼鸽友谊赛。综合鸽每羽报名费分50元组、100元组,幼鸽为200元、500元组,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待定。
8、2008年秋季幼鸽赛必须佩带全国统一足环和本会本赛季幼鸽赛足环,其两环号码末四位数应相同,缺任何一足环取消参赛成绩。
9、如发现参赛鸽足环破损,参赛鸽爪子人为造成损缺的,或做任何记号,将取消本人本棚本季所有参赛鸽参赛资格。
10、赛鸽归巢报到时,鸽主须持赛鸽及此鸽环标证报到,幼鸽必须佩带当季有效足环。如发现手续不完整的赛鸽(含填错竞训表或无应加盖的暗章等)则取消该鸽比赛成绩。
11、持鸽钟报到时,无鸽钟插片或暗码模糊不清者取消比赛资格。
如在裁判员填写电脑报到单前鸽钟出现故障造成数据丢失,按持鸽报到计算成绩。鸽钟使用时间限定在一小时内,超过一小时以外,按持鸽报到计算成绩(原角美镇角美片、鸿渐片,白水镇,港尾镇,中银开发区鸽钟使用的时间为1小时20分钟,超过时间按持鸽计算成绩)。
12、本会采用西安科汇电子扫描鸽钟持鸽报到方式计算成绩,具体计算方法按2006年规定执行。对个别没有购买电子扫描鸽钟的会员,须经鸽会同意后,方可允许使用持鸽钟报到,具体使用的时间要求参照本文11条规定执行,同时携带赛鸽及此鸽环标证一起报到。
13、采用电子扫描鸽钟比赛的信鸽,前十名者接到裁判长的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赛鸽及此鸽环标证到鸽会报到验鸽。具体规定的时间要求参照本年度比赛方式第11条鸽钟使用时间规定执行,以便让会员互相监督,公正比赛。
五、其他说明:
1、2008年入会时间于4月30日截止,会费60元。4月30日后至各季开放前入会者也可参赛,但不发给足环。
2、根据GPS使用规定可允许在误差正负15米内,如会员要求重新核对空距,数据无差错(误差范围内),必须交纳测绘费,每户30元,并继续保留原来的空距数据。
3、从本年度起,综合赛、普幼鸽赛和幼鸽赛必须在集美(长桥)站开始填表报名(允许会员提前向鸽会联络处报名交表),如没有按规定时间内填表报名者,按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处理。水头(云霄)、惠安(诏安)、宏路(惠来)站再次核对盖章下笼(冬季增加霞浦站),如在这三站中的任何一站没有验鸽盖章下笼,则取消参赛资格。赛鸽一经入笼,不得私自抓出,若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会员一经缴纳参赛费拿走足环后,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等问题,应自己负责任,鸽协对此概不负责。
5、鸽钟或插子使用按龙鸽协(2002)07号文第三条规定执行。
6、凡在有效期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必须缴交申诉费300元,连同书面申诉交付仲裁组,逾期不予受理。如胜诉退还申诉费,反之不退还。
7、冬季参赛报名时间:
冬季600公里幼鸽报名时间为4月1日起,每羽报名费20元组、30元组。
8、水头站起各季集鸽截止时间定于当晚11时正,并及时作废暗章,超过时间不予验鸽下笼,后果自负。
9、鸽会联络处地址:石码解放西路74号(礼拜堂对面),联系电话:6532919,联系人:方庆源。
10、裁判长由本会侯维扬同志担任,副裁判长由吴志通同志担任,裁判员、工作人员由协会统一抽调。
11、会员在参加本会信鸽训放、报到时,往返途中要注意安全,若在途中出现安全事故,本会概不负责。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龙海市信鸽协会。

附:2008年春、夏、秋、冬季竞赛时间表。

                                 龙海市信鸽协会
                                 2008年元月20日


附件:
2008年竞训时间表

春、夏、秋、冬季

站次  地点   集鸽日期时间       训放费标准                            公里
1  集美长桥  4月22日、6月10日、9月10日、10月27日早上5:30~7:00    1元/羽   30
2  水头云霄 4月26日、6月14日、9月14日、10月30日晚上8:00~11:00    2元/羽   60
3  惠安诏安 5月1日、6月19日、9月19日、11月3日晚上8:00~11:00  3元/羽   120
4  宏路惠来 5月7日、6月24日、9月25日、11月8日晚上8:00~11:00  3元/羽   250
5  霞浦                                 11月13日晚上8:00~11:00   4元/羽   400
6  乐清江门台州 5月16日、7月4日、10月4日、11月21日上午8:00~10:00 5元/羽8元/羽8元/羽 500
7 松江 10月15日晚上8:00~10:00                    10元/羽  800

备注:1、司放时间请会员自觉遵守,司放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2、春季售环时间:2007年8月1日起。
   夏季售环时间:2007年10月1日起。
   秋季售环时间:2008年元月1日起。
   冬季售环时间:2008年4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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