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六年春季信鸽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06-04-08 21: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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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兴宁市信鸽协会
二、竞赛日期: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至五月二十日(详见附表)
三、竞赛地点:
江西省兴国县东固镇、江西省南昌市。
四、竞赛项目:
(一) 兴国县东固镇20元环百日龄幼鸽赛、指定鸽赛;20元环春精英赛、指定鸽赛。
(二) 南昌市信鸽单鸽赛指定鸽赛。
五、参赛办法和规定:
(一) 按2002年中鸽协制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二) 市鸽会会员已交2006年会费者,自己训养健康信鸽均可参赛,未交2006年会费者参赛鸽成绩无效。同时会费必须在鸽会罗浮站前交清,否则成绩无效。
(三) 参赛鸽必须套全国统一足环。外地全国统一环可以罗浮站每羽补交4元成绩有效。
(四) 私人环、开口环、无环鸽只交费带放不计成绩,决赛站不带放。
(五) 春季比赛各站都必须填写竞翔表一式二份(市鸽会定制的表格)和交费,每站竞赛报名单、姓名、棚号、足环年份、足环六位数一定要填写清楚准确,同时二份表格必须相符均能得奖,不相符者成绩无效。
(六) 决赛站归巢鸽报到用梅州信息台9680、222、333,报到程序先报暗章二位数,确认后,再报环号六位数;程序与过去一样;决赛站用赛鸽不干胶密码专用纸,不清楚鸽主届时可以咨询鸽会领导,信息台暗章报密码纸最后二位数或最前面二位数均可,成绩有效,同时保留密码纸验鸽。
(七) 参赛鸽主信息台报完后,必须按时送鸽带环证和密码纸条到市鸽会值班裁判验鸽验证。不送鸽验鸽验证成绩无效。
(八) 如果参赛鸽主打错信息台暗章或足环六位数(信息台有该鸽数据为依据,成绩才有效,如果信息台无该鸽数据,成绩无效)可以按市鸽会报到验时间计算分速,成绩有效。
(九) 验鸽验证时限;路途距市鸽会10公里以40分钟,路途距市鸽会11——20公里以内60分钟,距途距市鸽倒21——40公里以内90分钟,40公里以外120分钟,超过时限成绩无效。
六、比赛有效期:
(一) 兴国县东固站百日龄和春精英赛鸽第一羽赛鸽归巢报到后算起24小时有效(时间日夜连续计算)。
(二) 南昌站赛鸽第一羽赛鸽归巢报到后算起48小时效(时间日夜连续计算)。
(三) 决赛成绩取满额后,有效期内归巢鸽发为巢证,必须持鸽验鸽验证。
七、指定鸽赛:
兴国东固百日龄20元环每羽10元,奖前6名;春精英20元环每羽10元,奖前10名,南昌站500公里信鸽指定每羽10元,奖前10名。每次比赛指定鸽必须填写一份竞翔表,一经指定不得更改。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 兴国东固百日龄信鸽20元环273只,按2%奖6名,前三名奖杯各一座,4——6名各奖牌一块,3531奖金分配:第1名1080元;第2名800元;第3名500元;第4——6名各380元。
(二) 兴国东固春精英20元环994只,按2%计算录取20名,前三名奖杯各一座;4至10名奖牌各一块,第11——20名奖状各一张。14307奖金分配:第1名3000元;第2名2200元;第3名1500元;4——6名各900元;第7——10名各500元;第11——20名各300元。
(三) 南昌500公里成鸽赛录取50名,前三名奖杯各一座,4——10名奖牌各一块,第11——50名奖状各一张。第1名2000元;第2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4——6名各600元;第7——10名各400元;第11——20名各300元;第21——30名各200元;第31——50名各100元。
(四) 东固百日龄20元环指定奖6名,所有交费全部作奖金。第1名30%,第2名22%,第3名18%,第4——6名10%,东固春精英和南昌成鸽赛指定鸽分别录取前10名,奖金按比例分配;第1名25%;第2名15%;第3名10%;第4——10名各7%,由得奖鸽中产生指定得奖鸽。
九、各赛程中名次得奖鸽、包括指定鸽,在有效期内未报满名次,剩余奖金由该项获奖鸽均分。
注意事项:
(一) 参赛使用GPS定位仪测定比赛空距,计算分速取成绩,新老会员必须在罗浮站集鸽前交清测量空距费10元,鸽会负责测量。
(二) 决赛站由决赛站信鸽协会负责加盖暗章。
(三) 鸽会领导及工作人员集鸽时必须认真负责,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落实,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会员集鸽时必须按时送鸽,听从鸽会领导及工作人员安排集鸽时不准以多报少,决赛站鸽会领导及工作人员赛鸽必须分散装笼,集鸽时严格把关,严防病鸽入笼。
(四) 会员如有宝贵意见,必须书面报告鸽会,对干扰比赛正常进行和裁判工作人员的会员,鸽会领导及裁判员有权对其提出警告,并视其情况轻重给予取消参赛资格或取消参赛鸽成绩的处分。
(五) 各项幼鸽精英配带的双环,如果发现其内孔没有铝环或明显加大,成绩无效。
(六) 决赛站有效期内会员不准乱拔乱打信息台电话,如发现成绩取消。
(七) 顺决赛如遇天气变化更改集鸽时间,一般往后顺延两天,届时以市鸽会电话或市鸽会门口通知为准,咨询电话:3324448。
(八) 本规程解释权属市鸽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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