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 我的藏经阁

人类与动物的敌对现象

来源:鲍尔吉-清凉茶社   发表时间:2006-06-18 0:54:13   浏览数:7695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文/鲍尔吉


    大连来的朋友说,市政府买来上千只鸽子,放养在市区最美丽的广场,那儿草坪如茵,塑像静穆,市民们期望鸽群此起彼伏于草坪,甚至落在孩子手心上啄面包屑。像外国电影中的情形。

    然而鸽子落不下来。

    有人用猎枪射击它们,有人捕捉鸽子在自己家里养,事实上,政府的鸽子成了无人照看的孤儿。它们成群在天上飞翔,疲倦了也要飞,因为猎人不疲倦。

    有人说打猎(特别是用枪射击鸟类)是高雅的享受,可以陶冶身心。我无法反对这种养生理论,即我不能否认射鸟者在射鸟时能享受乐趣。食客说射杀鸽子、煲而啖之也是大乐趣。用国人最著名的说法叫“口福”。

    射击和捕食鸽子的人不是弱智人,他们同我一样,也知道天上的鸽子不仅是鸽子,还是一种生命现象。而成群的鸽子在广场栖身,乃为国内少有的文明景观。

    鸽子在天上飞着。政府在草坪上放置了许多漂亮的鸽笼,但它们不敢进去睡觉,就像我们一家人不敢去老虎笼子里睡觉一样。

    人类从成为人类那天起,就与动物为敌。更多的时候,是人类伤害动物。在史前时期,这是不得已的事情;人类需要的蛋白质和御寒衣物,须从兽的身上攫来。否则,人只好冻馁而毙。然而人类进入农业文明之后,这种局面便改变了。所有流派的历史学家,都把耕作称为人类最早与最重要的文明。这样,人已经有可能与动物成为朋友了。

    这几日落雨,我想起了广场的鸽子,它们还在高高的纪念碑上栖身吗?

    昨晚携放学的小女儿鲍尔金娜回家。路上,见几位穿皮夹克的人用枪射麻雀,传来低哑的扣扳机声和他们的欢呼声。大约击中了一只可怜的麻雀。

    鲍尔金娜是看安徒生童话长大的,她气愤地说,“他们不犯法吗?”

    我回答,“麻雀不是国家保护动物。”

    她更气愤,“那也不能杀它们呀!”

    我无语。我是警察,她是小学生。我们各想各的心事。

免责声明:本网凡是由用户发布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资料,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自行承担,并负法律责任。赛鸽资讯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评论列表
用户名: 密码:     立即注册


    2006-06-19 17:02:05
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警察,难道枪可以随便拿出来吗.中国的法律好象有一条是;私藏一支枪可以判3-7年有期徒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