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九届CEGDF鸽王赛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5-02-09 22:31:35   浏览数:418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广州市第九届CEGDF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群众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项目:广州市第9CEGDF鸽王赛

四、竞赛时间:20159-12

五、竞赛日程:(与秋、冬季各项比赛同时进行)

六、参赛资格:与《广州市2015年信鸽比赛竞赛规程》相同。

七、参赛事项及成绩评定

(一)报名参加鸽王赛选手鸽,必须佩带广州市信鸽协会发放的全国统一环(含荔湾、越秀、浩羽公棚发出的全国统一环)。

(二)参加“鸽王赛”选手鸽,入笼费每羽100元,从第2站开始,每站续费50元,累计于总奖金派发。凡未续费的选手鸽,做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处理。

(三)所有参赛者鸽舍与每场比赛放飞点的空距不得少于5%,违者即失去“鸽王赛”资格,特别提醒参赛报名者下笼前自查,一经交费下笼慨不退款。

 (四)“鸽王赛”名次评定以各项比赛的平均分速计算成绩,得出综合分速,分速高则名次列前,分速相等空距远者名次列前。

八、归巢报到验鸽办法:执行《广州市2015年信鸽比赛竞赛规程》。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所有选手鸽必须完全参加秋、冬季700公里以内的共5场比赛,并在有效期内归巢,才能参与鸽王赛排名,获得“鸽王”称号。鸽王赛奖励前10位,颁发精美“鸽王杯”一座。

(二)按死分活值分配奖金(分配表见后),获奖鸽未达录取名额,余下名额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产生伯马,奖金由伯马独得。

(三)本会“鸽王赛”每年举行一次,本年度如无“鸽王”产生,全部奖金滚入下年度“鸽王赛”并在次年公布累计奖金总额。

(四)固分活值一览表

名 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分 值

20

17

14

10

9

8

7

6

5

4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广州市信鸽协会。

广州市信鸽协会

O一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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