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鸽由协会估价是可行之举


   4月10日,贵州安顺“同得利”鸽舍百余羽信鸽遭遇血性枪杀,死亡信鸽几乎都是今年的大奖环鸽,按最低估算损失达10多万元,事件引发鸽友广泛关注。
  刘女士曾专门前往安顺市发改委物价部门申请认定,但工作人员表示之前从未对信鸽进行价值评估,因此很难估价。这里提出一个信鸽价值评估司法上称为“鉴定”的问题。
  由于信鸽质量悬殊不可能对信鸽作出统一价值标准。如黄金每克多少元、汽油每升多少元各地当时均有一致价格。不必对黄金等价值作“鉴定” 或作价格评估。而物价部门对信鸽也不可能对信鸽作出价值评估或“鉴定”。这对打击盗窃、枪杀、毒死信鸽等违法犯罪带来一定困难。
  由于信鸽一羽几十元、几百元、千元、万元至上百万元不一。物价部门对信鸽难于作出价值评估或“鉴定” 时,笔者认为,信鸽由协会估价是可行之举。
  事实上,鸽协对信鸽逐羽作价,从而作出价值的评估也是可以的。本人鸽舍曾被盗一次。我列出被盗清单(每羽价多少)、鸽会核价并盖上鸽会公章将其提供给公安局立案。破案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基本上以报案(鸽会核价)认定盗窃数额下判。
  因之,笔者认为,当鸽友信鸽发生被盗、被枪杀、毒死等情况后为追究其违法犯罪,信鸽由协会估价是可以采用的。
标签:信鸽 协会 估价
免责声明:本网凡是由用户发布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资料,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自行承担,并负法律责任。赛鸽资讯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注赛鸽资讯网微信
鸽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立即注册


    2011-04-23 21:29:10
真真负责协会就该这么干。
赛鸽资讯网声明:
1.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及评论仅代表赛鸽资讯网网友的个人观点,不代表赛鸽资讯网的立场。
2.凡本站注明“原创”字样的所有稿件,未经赛鸽资讯网及作者本人同意,不得剽窃、篡名、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若经本站或作者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同时注明“来源:赛鸽资讯网”字样,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仅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他人在我站的任何剽窃行为,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概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谩骂、污蔑、诽谤。
5.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6.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布条款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账号。
7.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8.网友发表文章或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