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7月8日讯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反映,称在山东省烟台市德新街附近的一居民楼外一业主养了约20只鸽子。鸽子产生的噪音、粪便等问题给周围邻居的生活带来了麻烦。律师认为,这种行为涉嫌侵犯周围居民的相邻权。
6日,记者来到烟台市德新街14号楼看到,该楼一楼阳台下面有一个笼子,大约有20只鸽子,在该楼楼下有这些鸽子的粪便。在一楼的一家纱窗上,记者看到有几处鸽子粪便的痕迹。
14号楼对面楼上的居民介绍说,这些鸽子“祸殃”四周,他们这栋楼除了走廊上的窗户,其他的窗户不敢开,因为鸽子羽毛会随时飞入。鸽子粪便弄脏玻璃窗的情形常见。有一次楼里一家来了位客人,鸽子将屎拉在这位客人头上,双方感觉都很尴尬。鸽子的叫声影响了市民的正常作息。还有人担心乱飞的鸽子会传播疾病。一位女士指着自己家窗户上方安装的蓝色装置说,这就是为了避开鸽子的排便特意安装上的,花费了约100元钱。因为前几天她站在窗前,突然有几只鸽子飞过来,吓了她一跳。她慌忙之中往后退不小心撞到了橱柜上,把腿撞伤了。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马国良律师表示,饲养鸽子的主人涉嫌侵犯了周围居民的相邻权。根据《民法通则》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邻人不得制造噪音、喧嚣、震动、恶气、异味等,不得妨碍相邻他方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得损害他人身心健康。对此,周围居民可以与饲养人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珠兰格日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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