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协会字(2014)110号
中国信鸽协会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省级信鸽协会:
现将《第八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参赛,严格执行竞赛规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比赛安全、顺利举行。
特此通知。
附件:《第八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
中国信鸽协会
2014年7月18日
附件:
第八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安徽省信鸽协会
三、参赛单位
有关省级信鸽协会
四、竞赛时间
11月14日
五、司放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
六、竞赛项目
1000公里
七、参赛办法
(一)第八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参赛报名表(附表1)于8月31日前报中国信鸽协会备案(传真:010-67147626/67133577)。未备案参赛省份的成绩不予排名。
(二)由安徽省信鸽协会将竞赛委员会、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名单报中国信鸽协会备案执行。
(三)参赛鸽必须佩带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含中鸽协纪念环),否则不允许参赛。
(四)严禁私自在参赛鸽身上加盖印章、暗记及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规行为,违者取消比赛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
(二)比赛须同时同地司放;
(三)北京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司放工作;各参赛单位负责本地区集鸽、运输、报到、查棚、成绩上报等项工作。
(四)各参赛单位第一羽赛鸽报到之日始,五日内为赛鸽有效报到时间。
(五)比赛结束后15日内,由安徽省信鸽协会统一汇总各省参赛鸽成绩,并将计算排名后的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附表2)报中国信鸽协会审批。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总排名:比赛录取前300名,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获奖鸽均颁发中国信鸽协会奖状。
(二)省级排名:各省级协会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中国信鸽协会。
附表2:
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A4)
协会名称: 比赛项目:
负责人: 比赛日期: 制表:
注:本表由各级协会自行填写,逐级上报。
总裁判长签字: 记录长签字: 协会盖章:
附表1:
第八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参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