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鹏公棚在空管区域之内,今年比赛取消

常州大鹏公棚紧急通知

  由于今年多次发生信鸽、飞鸟与飞机相撞事故。常州机场在例行巡查中,查出我公棚在空管区域之内,于2011年10月18日对我公棚发出整改通知(下附整改通知),我单位立即上报监赛部门常州市信鸽协会,经信鸽协会常委会研究后决定:立即停办2011年秋常州大鹏公棚赛。

 

我公棚接回复后作如下按排:

一、退回鸽友所有己交饲养费。

二、由市鸽会于近日组织裁判清棚后,退还所有存棚鸽。

三、外地鸽友,由代理点交鸽、交费的,公棚还是将饲养费及存棚鸽退回代理点,由代理负责发还,个人将款及鸽子发来公棚的,我们会与您联系退还款、鸽。本地鸽友由公棚通知日期到指定地点领鸽、领款。

四、我单位将另寻理想地点重建公棚,奖励的参赛卡在以后的比赛中继续有效。2011年家训中飞失的赛鸽在以后的比赛中免饲养费。联系电话:13685285513

 

常州市大鹏赛鸽公棚
2011年10月20日

 

 

相关链接:

江苏常州大鹏赛鸽公棚

标签:比赛取消
关注赛鸽资讯网微信
  • 打印
  • 复制链接
  • 转发到: 转播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腾讯朋友
鸽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立即注册


    2011-11-03 17:52:10
空管区域是相当严格的,开展这项工作的单位、机构和个人不可能不知道吧?当初建公棚是如何审批通过的啊??????
    2011-10-22 8:06:35
!
赛鸽资讯网声明:
1.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及评论仅代表赛鸽资讯网网友的个人观点,不代表赛鸽资讯网的立场。
2.凡本站注明“原创”字样的所有稿件,未经赛鸽资讯网及作者本人同意,不得剽窃、篡名、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若经本站或作者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同时注明“来源:赛鸽资讯网”字样,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仅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他人在我站的任何剽窃行为,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概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谩骂、污蔑、诽谤。
5.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6.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布条款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账号。
7.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8.网友发表文章或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