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廊坊(国际)名鸽展示会事宜

一、 日期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0年6月30-10月1日
  展览时间:2010年11月12-14日
  报到布展:2010年11月 11日  8:00—18:00
  撤展时间:2010年11月 14日  16:00

二、参展范围

  信鸽协会、信鸽俱乐部、赛鸽运动爱好者、种鸽繁育者、赛鸽公棚、赛鸽器具用品厂商、其他赛鸽相关设备厂商、赛鸽饲料、补助品、添加剂经营厂商、赛鸽影像专业厂商、赛鸽传媒机构。

三、参展程序

  欲报名参展者,请填妥《参展登记表》并签章交承办单位或其委托代理单位后,缴清参展全部费用。承办单位(或其代理单位)接受报名后,将通知确认,以便参展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参展服务及费用

  1)展台展位:承租标准展台9平方米/单位(3m X 3m),标准展台包括墙板、公司楣板、两把椅子、一张桌子、配备两盏照明灯。如需增加桌、椅,请提前与组委会说明,费用自理。

  2)鸽笼租赁(限鸽子展售区展位):每个展售鸽子的展位提供鸽笼5个(每个鸽笼交押金20元,展完后交回鸽笼时退回押金;如需多配备,可向承办单位租赁,但必须在开展前15天申请,收费为每个鸽笼5元/天,每个展位最多可提供10个鸽笼)

  3)布展胸卡:提供每家展商布展工作证2个(2个展位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展位另加工作证1个),工作证作为展商进出展馆出入使用,每次进出须打孔确认。另外给每家展商每日提供赠票6张(2个展位以上的另加3张),作为展会期间出入展馆使用。

  4)午餐服务:提供每家展商每天免费提供矿泉水2瓶,午餐盒饭2份(2个展位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展位另加矿泉水1瓶,午餐盒饭1份)。

  5)室外展位:室外平地展位仅限鸽笼、鸽车、鸽舍制造商及特殊展台展商。提供桌子一张、椅子两把、公司标牌一个。

  6)参展商如需特殊展台、造型、灯箱等,请提前同展馆协商。

  7)参展商食宿自理,参展商如有食宿预定需求,主办单位可以协助联系。

  8)参展费用:本次展会按参展商来自地区分为国内展商和境外展商(中国大陆以外)。国内展商(须是国内工商注册企业或自然人)每个展位一律收参展费陆仟元人民币(6000元),境外展商每个展位一律玖仟元人民币(9000元)。按参展厂商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挑选(以交费时间为准)。如需联展,每个展位限两家,另加收壹仟元人民币(1000元)联展费。室外平地展位,每平方米伍佰元人民币(500元),起租面积10平方米。

  9) 冷餐聚会:主办单位为答谢各地参展商参展,特定于 日晚举办大型VIP冷餐会,餐会上将举办文艺表演。诚邀所有参展商共聚一堂。请各位展商尽量着正装入场,每家展商赠冷餐会入场券2张(2个展位以上的展商加赠2张)。

五、报名地点及汇款办法

  报名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益民道53号  张旭  王彦昕
  邮    编:065000
  电    话:0316-2033363 15233672230  13012001113 13785676741
  传    真:0316-2035883
  电子信箱(E-mail):YXxinge@126.com(注意大小写)
  汇款地址:

  农业银行
  卡    号:62284 8100 11120 45411
  户    名:王成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银行(公司帐户)
  开 户 行:廊坊市商业银行银河路支行
   帐    号:20108200648
  户    名:廊坊市友祥信鸽文化有限公司
六、参展说明

  1)参展商必须遵守展览馆及主办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参展商报名时应如实说明来自地区是国内还是境外。

  3)参展商应向主办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个人参展的需提供主管人的身份证(境外人员为护照或港、澳、台胞证)复印件。

  4)所有参展商必须在11月11日到位布展,否则开展当日不允许再行布展,以免影响正常展览。请展商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布展工作,如需加班,请提早向展馆有关部门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

  5)参展商不得转卖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或变相改变原报名时确认的单位名称、来自地区和参展内容。一经发现展商改变或变相改变原报名时确认的单位名称、来自地区和参展内容或将展位转租他人、为非参展人员提供额外光地展位,经劝阻无效者,一律按违反参展规定交保安部门处理,其处理结果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6)参展商展售的鸽子或物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参展商展售违法鸽、物,主办单位有权将相关鸽、物清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7)请每位展商汇款后将回执单传真给本公司确认,如因未传回执发生汇款丢失或无法确认本公司概不负责。

  8)参展过程中,如有违反参展说明有关条款的行为发生,经劝说不听者,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其退出展览会场。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9)展览期间,不得自行提早撤展或拆除展台上各项展览相关之装饰品、宣传物。

  10)每天进馆、离馆时参展商应清点自己的物品并妥善安置,如有问题应立即与现场工作人员或保安人员联系。展商在展览期间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展品,尤其是展售信鸽以免飞失。

  11)主办单位有对参展单位在展会上公开使用及散发的图文、影视资料的审查权,若参展单位在展会上公开使用及散发的图文、影视资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单位停止在展会上公开使用及散发相关的图文、影视资料。

  12)主办单位有权对展台的分布做出调整和变动,展商展台位置将以各参展商报名与主办单位确认的展台为准,如有问题应及时与主办单位联系,并服从主办单位的统一安排.

  13)主办单位保留对各项参展条件更改及补充的权利。

  14)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展览取消时,已缴费用无息退还外,其它一经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七、拍卖

  本届鸽展将在11月  日下午举办信鸽拍卖会。拍卖只限信鸽参展商参加,每家展商可提供一羽信鸽进行拍卖(自由参加),拍卖起价1000元人民币,(展商也可自行确定拍卖起价),拍卖所得65%归鸽主,35%归组织者。展商须将提供的有关拍卖信鸽环号和血统书等相关资料请务必于2010年10月30日前提供组织者,以便制作拍卖手册。拍卖鸽须于日上午10:00点之前送交组委会服务处。参展商逾时未提供拍卖信鸽,组委会将不再接受为其拍卖。

八、展会会刊刊载及收费标准

  1)本届鸽展将印制大会会刊。免费以黑白文字信息形式刊登参展厂商及个人的简介,请参展商于2010年10月20日前提供文字、图片资料,限文字200字,过时不候,请谅解。大会会刊彩页信息为有偿刊载,刊登价格如下:封二,人民币2500元;封三,人民币2500元;封底,人民币4000元;中插彩页,人民币1500元。先报名者优先,报满为止。

  2)本届鸽展将印制精美年历,年历限登14羽信鸽,凡参展厂商可获优先刊登权,在年历上登一只信鸽,费用为人民币1500元,刊登者每登1羽信鸽可获赠年历100张。截止报名日期为:2010年10月20日。

九、本参展说明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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