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呼吁 :养宠物不要影响邻居张北李晓园王琪任璐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王琪任璐】因饲养宠物引发的相邻关系案件时有发生,本市居民李女士近来就被迷恋养鸽子的邻居所困扰,李女士认为邻居在阳台窗外搭建鸽笼已经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于是将邻居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拆除。日前,本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缺席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不法侵害,将自家阳台外搭建的鸽笼拆除。法官呼吁养宠物要充分考虑相邻关系,注意不要为了自己的个人喜好而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李女士与被告郑某系上下楼邻里关系。今年 4月,郑某在其住房阳台窗外悬空搭建了一个长约 4米、高约2米、宽近1米的金属网结构鸽笼用于养鸽。原告认为,郑某的这一做法极大影响了原告的住房采光、通风、卫生及正常生活。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郑某将鸽笼拆掉,恢复原状。庭审中,被告郑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未作答辩,亦未提交证据。法院依法缺席审理,被告郑某上述事实有原告当庭陈述及提交书证为据,法院予以确认。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被告未征得相邻关系人同意违法搭建鸽笼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法院对原告要求排除妨碍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但其要求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无法支持。被告虽未到庭应诉,亦不能免除其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法院据此做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饲养宠物是一项权利,但这一权利要受到相关法律的约束,前提就是不能影响到邻居的正常生活。但是,如果你的邻居饲养的宠物,影响了你的正常生活,究竟是自认倒霉,还是大动干戈?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早就做出了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作为不动产的相邻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也就是说,一旦相邻的一方对另一方的生活环境等方面已经构成影响,受损害的一方可以根据相邻权来寻求保护。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